郑州人你还在买车位吗?法院都判决了,是这样的!
最近,一则“全国首例小区车位所有权案物业公司败诉”的住宅小区的旧闻,在许多小区业主群里疯转。 关于小区...
最近,一则“全国首例小区车位所有权案物业公司败诉”的住宅小区的旧闻,在许多小区业主群里疯转。
关于小区地下停车库收费的纠纷
扬州市的 N 多个小区
都出现了这样的问题
那么地下停车场到底能不能收费?
近日法院做出了判决!
小区车位的所有权
到底属于物业公司or全体业主?
最近一则关于车位的法院判决
在许多扬州业主群里疯转!
业主群疯传小区车位所有权案
庭审中,业主委员会认为,小区地下车库是小区配套公用设施,应当无偿地交给业主使用,开发商没有所有权,根本无权出售。
开发商则强调,自己在出售房屋时,根本没有把地下车库面积列为公摊面积分摊到业主的头上,而车库又是开发商投资近300万元建成的,当然拥有车库的“产权”,因此出售车库并没有错。最终
法院经合议庭合议后当庭作出判决,
[b]地下停车库归全体业主所有,
开发商应立即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地下车库。
[/b]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邱鹭风介绍说,我国目前还没有系统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而实际上,每个建筑物都有空间专有权、公用设施共有权以及业主管理小区事务的成员权。南京“车库之争”的判例,对催生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的出台,有着积极作用。
展望
[b]开发商们将退出出售车库的惊人巨款
“车库之争”以业主委员会一审胜诉告终的消息在南京传开以后,很多小区的业主们都喜形于色。一位业主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此案业主委员会终审胜诉,从理论上说,南京的开发商们将退出出售车库的惊人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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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
目前,假设郑州拥有面积为1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200多个,每个小区有60个车库,均已出售,而每个车库的平均售价是10万元,且情形类似此案“车库之争”,开发商在这一块至少要退出[b]12个亿左右。这可能还是个保守的估计,如果1万平方米以下的小区都算进去,数额更为巨大。
[/b]
法院为什么要重点宣传这个案例?
因为,很多人都吃亏了!
我们交了这么多年的停车费,
可却被瞒了好多年!
看完我惊呆了!小伙伴们!这个消息,一定得通知家里人以及亲朋好友!挽回我们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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