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读怠与贪

 

贪要治,怠也要治。...




现在是怠情严重,职场之患在于怠惰为常。一事当前,先怠处之:推、拖、踢、躲、衍、滑,各尽其能,能拖则拖,能推则推,能踢则踢,能躲则躲,能衍则衍,能滑则滑。拖则以缓代之,推则卸责慰之,踢则以职易之,躲则避而逃之,衍则敷而应之,滑则戏而溜之。这十八般怠技轮番上阵,只怕你再急、再迫之事也难免黄了。事黄了人就急,欲找人无影,想办事无成,寻问责无门,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哪怕你急火攻心,怒发冲冠也难转事态。

官的职责就是做事、管事、理事、平事、化解事、调息事,使一切事理皆合情合理合民心,常言道,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古人讲当官要清、勤、慎,清是不贪,勤则为办事,不贪是官德,勤做是本责,既清且勤是好官。官不清,则以脏祸民,官不勤,则以怠误事,勤不能代替清,清不能代替勤,两条腿走路,缺一不可,必须齐头并进。有缺陷的官人常拿它相互辩解,缺乏清廉的官以勤为挡箭牌,缺乏勤作的官以清廉为掩护词,似乎只要勤了贪两个无所谓,清了不做事也是个不错的好官,这当然是官人的自我辩解,当这种问题成为普遍现象时,脏与怠的孰轻孰重恐怕半斤八两,彼此彼此。清代的纪晓岚写过一个小品:一个庸官生前不做事,死后去见阎王爷,向阎王爷述说自己生前如何两袖清风,落得清廉之名,以求到了阴曹地府也得到赞扬,不料被阎王爷斥责一通:你当官几十年,整日浑浑噩噩,怠惰无为,未为百姓办一件实事,要你这种官有何用,倘“置木偶于堂,不饮不食,岂不远胜公乎!”清与勤,并不是对立的,更不可彼此相抵,清为官德,勤为官责,一个连自己职责都不尽的官,谈何清廉呢?大概并非官德高尚,怕是懒得贪拿,自顾不暇。

官不能尽责,必然一片混乱,官面对的是民,民疾民瘼民事,是每天必须面对,它既考验官的勤政,也鉴别官的智慧,官断事要使人服,官理事要使人信,官处事要使人赞,官调事要使人敬,官和事要使人受,面对各种民情杂事,尽职尽责把事办好已不是件易事,何况懒惰怠慢呢。

清代的汪辉祖,为官二十年,他的为官主张是:“律己立品为先,佐人以尽忠为尚,以俭为立品之基,以勤为尽心之实,读律以裕其体,读书以通其用。”大概因他自己的为官理念和品位,他对怠的剖析入木三分:“怠之祸人,甚于贪酷。贪酷有迹,著在人口。阘冗之害,万难指数,受者痛切肌肤,见者不关疴痒,闻者或且代为之解曰:官事殷忙,势不暇及。官遂习为故常,而不知孽之所积,神实鉴之。夫民以力资生,荒其一日之力,即窘其一日之生。”他把怠看得比贪危害更甚,这大概是从当时的官场现状和怠之隐蔽性来说的,现在人们最恨的是贪,提起贪,人人愤之,个个怒之,恨不能斩草除根,不留后患。而对怠似乎有议而无恨,无共愤。只是受者遇者有“痛切肌肤”的感觉,旁观者是不太关心的。这大概和贪的处处有迹不同,怠无迹可察,也就无人引恨了。
清代顺治皇帝总结官员易犯的四种毛病是“贪”、“伪”、“骄”、“怠”,四病危害无异。关于怠,他列举了四种现象,即“怠弛之人”,只知“玩惕岁月”,“耽于逸豫”; “庸鄙之人”,只知“碌碌取充位,我何独劳为?坠国事于因循”;“邪曲之人”,只知“遐弃正业,不相涉然,惟苟焉塞责,不恤其他”;“恣傲之人”,只知“高自矜诩,倦懈心生,故为不克胜任之状”。其共性是“縻禄素餐,尸位溺职”玩忽职守,敷衍塞责。顺治帝对这种“有玷官德”的现象特提出警戒,要求各级官吏要“慎思之”、“明辫之”、“深戒之”、“力改之”,免得“毒酿一时,秽流万世;势权有尽,唾笑无穷。”

现在一些地区出现了治怠惩庸风暴,成立暗访组、组成纠察队,对办公时间不办公,遇到公事不理事,上班时间迟到、玩游戏、炒股、聊天、脱岗等问题,抓住一个处理一个,严肃纪律,狠刹怠风,向庸、懒、散开刀,树立为民办事信念,提高办事效率,这样的事应该常抓,此类风暴应常刮。

如果从政治上、经济上、社会发展上细算一笔账,怠所造成观念习性上的潜意识影响,怠所造成的低效率和经济损失,因怠而激化矛盾而产生的财物损失和社会资源浪费恐怕是贪之莫及。贪要治,怠也要治。

(摘自《组工文萃》2015年第三期)

稿件来源:《西安晚报》,本文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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