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广大农民工朋友,海南建行推出普惠金融服务

 

头条新闻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1月19日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





头条新闻

     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1月19日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全面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并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

关注民生问题,为政府点赞!

    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贡献一份力量,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建行海南省分行以普惠金融为导向,针对农民工朋友特征需求,特制定【两大代发工资服务套餐】



(一)对用工代发企业

1.对于施工企业代发工资给予免收代发工资手续费,免费上门发卡。

2.最优惠条件为施工单位提供融资贷款服务。

3.给予施工企业提供全方位账户管理服务;

4.免费安装电话支付机:即方便农民工朋友打电话回家,又方便其查询每月工资到账情况。

(二)对农民工朋友




标配产品:惠福龙卡+电子银行

选配产品:聚财存款+理财产品(包含黄金、保险等产品)惠福龙卡是建行专门针对农民工朋友推出的专属借记卡产品,不仅具有普通借记卡的支付结算、个人理财等基本功能,还减免账户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优惠措施:免收12笔/年建行系统内异地及跨行转账手续费;免收每月前2笔建行系统内异地柜面及ATM取现手续费;根据客户资金保值需要,可将代发工资批量代发至卡内定期或后续配置定期存款,符合条件的可上浮利率;免费签约聚财存款尊享活期便利、定期收益,即可获得活期利率4.5倍至5.8倍的收益。根据农民工朋友对稳健型投资理财和保障型保险有一定需求,可为其配置聚财存款、国债、理财和期缴保险等产品;根据其风险偏好有选择的配置贵金属、基金等产品;根据其经常外出人员流动性强的特点,可配套手机银行等服务。



建议提醒

      对于直接以现金形式派发工资,我们给予良心企业点赞,但对于农民工朋友携带大量现金一是安全性有待提高,二是现金不记名不可挂失。

随着用卡意识的提升,建议以代发方式发到民工账户更安全和便捷。






相关要点内容



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的内容摘录。

明确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对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督促各类企业严格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推动各类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在工程建设领域,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的办法。分包企业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

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实行减免措施、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落实清偿欠薪责任招用农民工的企业承担直接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在工程建设领域,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划拨工程款,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

  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发挥刑法对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威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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