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四年=两个学位证!快来修一个河工院的双学位吧!

 

真的,不骗你,河工院真的开设双学位了!...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教研[2016]135号)和《河南工程学院双学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豫工院教[2016]92号)等文件精神,为培养复合型高素质人才,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拓展专业选择空间,增强就业竞争能力,学校决定从201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实施双学位教育工作。


一、报名范围

201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不含专升本)。

二、开设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学科类别

隶属学院

1

财务管理

管理学

会计学院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工学

计算机学院

3

市场营销

管理学

工商管理学院

三、申报资格与条件

1.在第一学年内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有余力,各门课程(不含公选课、体育项目课、综合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含)以上。

3.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个专业作为双学位专业。

 

四、实施步骤

报名与资格审核

1.申报双学位教育专业的学生须在9月30日前填写《河南工程学院双学位教育修读申请表》一式两份交所在学院教科办。

2.学生所在学院教科办审核申报资格与条件(主要审核学生在第一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和处分等情况),10月10日前由教科办将审核通过并签署意见后的《河南工程学院双学位教育修读申请表》(附学业成绩表)送双学位教育专业开设学院教科办。

选拔录取

双学位教育专业开设学院统计汇总报名学生人数,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公开选拔。若报名人数大于该专业的计划接收人数,则根据学院事先确定好的原则进行选拔录取;若报名人数小于该专业的计划接收人数但大于30人,可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小于30人,原则上该双学位教育专业当年不再招生。

公示

1.根据选拔和实际录取情况,开设双学位教育专业的学院须在10月14日前将《河南工程学院双学位拟录取学生统计表》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孙圆老师。

2.由教务处负责对拟批准双学位教育专业的学生进行汇总,并在10月17日前通过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正式录取

1.教务处于10月21日前根据最终审批结果打印并发放双学位录取通知书。

2.学生于10月24日前持双学位录取通知书到财务处缴纳学费(每生每年1600元)。

3.双学位开设学院须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并结合录取学生编班情况确定开课方案,10月25日前将编排好的班级课表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并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4.学生于10月25日前持双学位录取通知书和缴费收据到双学位教育专业开设学院教科办报到、获取编班信息并领取教材,并做好上课准备。

5.双学位开设学院须在10月30日前将报到学生信息统计汇总后报送教务科。教务科须在11月18日前统计汇总全校双学位学生信息并报送教育厅备案。

五、教学管理1.双学位教育执行单独的培养方案,以开设专业课为主。

2.双学位教育实行学分制,修读课程包括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3.双学位教育专业的教学一般单独设班开课,班级人数不低于30人,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晚上、双休日或假期。

点击左下方的阅读原文可获取《河南工程学院2015级本科生修读双学位教育专业实施方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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