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单┆广西村民设点收过路费 看路仔钢管砍刀“清场”……

 

防城港微生活~x0a1000000000+...





明知走私违法,男子梁某却伙同他人为走私货物车辆望风,为了扫清“障碍”,他不惜持械伤人。梁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诉,12月7日,靖西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家住靖西市果乐乡的梁某与朋友周某、张某、李某、罗某都无正当职业,整天游手好闲。2016年春节前夕,梁某认识了一走私老板,经过几次接触后,该老板让梁某帮忙找几个人为自己走私货物车辆望风、押运,表示有高薪报酬。梁某听说走私利润很大,马上提出由自己组团护送。梁某召集了周某等四人碰头后,一说此事立刻得到了四人的响应。

2016年2月11日晚,梁某和周某等人在靖西市岳圩镇汇合并商量分工事宜,由周某带人驾车在前探路,次日凌晨2时许,周某等人在化峒镇发现有村民设点收取过路费,便电话通知梁某,梁某立即带上张某、李某、罗某等人前往“清场”,以持钢管砍刀追打等方式将在该点上拦路收费的村民赶跑,致使黄某等四个村民受伤。此后,当走私货物车辆行驶至岳圩镇大兴村时,因过路费问题遭到村民的拦截阻挠,梁某等人用同样的手段“清场”,致使村民黄某、周某受伤。经法医鉴定,黄某人体所受伤为重伤二级;周某人体所受伤为轻伤二级。案发后,梁某与周某、张某、李某、罗某(四人另案处理)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梁某等人随意殴打他人,致一重伤、一人轻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依法提起公诉。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等待梁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内容来源:广西新闻网靖西12月9日讯(通讯员 吴合勇 戴颖)

➣广告合作、有奖爆料请加微信:dxbest007
↓↓点击

阅读原文

了解更多本地资讯


    关注 防城港微生活


微信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0 个评论

要回复文章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