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京师亚里士多德哲学研究工作坊(1):实践智慧与幸福

 

2016年12月10至11日,由田书峰老师主持,廖申白教授指导的“亚里士多德哲学研究工作坊”在北京师范大学主...



2016年12月10至11日,由田书峰老师主持,廖申白教授指导的“亚里士多德哲学研究工作坊”在北京师范大学主楼A802成功举办。与会学者有中国人民大学聂敏里老师和刘玮老师;北京大学张新刚老师、程炜老师和陈斯一老师;中山大学江璐老师和杨小刚老师;山东大学田洁老师;首都师范大学朱清华老师;天津外国语大学吕纯山老师;中央党校刘飞老师;中青年政治学院李涛老师;北京师范大学刘鑫老师;华侨大学常旭旻老师;北京社会科学院王玉峰老师;四川大学曾怡老师等。本次工作坊的主题是“实践智慧与幸福”,分为两天八场,共有14位老师和同学做了精彩报告,吸引了数十位本校和外校的同学参加。





第一天开场由组织者和主持人田书峰老师对工作坊的源起和内容发表讲话,田老师表示在廖老师的指导、各位学者的积极参与和学院的大力支持下共同促成了本次工作坊的举办,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大家在这两天就亚里士多德的实践智慧与幸福展开精彩讨论和交流。之后,吴玉军副院长代表学院致辞,吴院长欢迎各位学者来到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参加学术讨论,对此次工作坊的给予了高度的肯定,认为这是一个真正的学术交流,对更好的理解亚里士多德的实践智慧与幸福有重要贡献,并向各位老师介绍了学院的四个学术研究重点:价值哲学、认知哲学、古典哲学和政治哲学,真诚邀请各位老师参加学院其他方面的学术活动。



上午两场分别由廖申白教授、聂敏里教授和朱清华教授作报告。首先,廖申白教授做题为“儒家的知与良知——以亚里士多德的实践智慧与明智为对照”的报告。廖老师指出,儒家的“知(智)”与亚里士多德的实践智慧是人的实践理智的两种概念形态,儒家的“良知”与亚里士多德的“明智”分别为这两种形态的实践理智的德性。由孔子阐释和奠基的“知(智)”有明确的目的性,以“人之道”为终极,以“学”为重心,以“里仁”“处仁”为入手。孟子的“良知”由孔子奠基的“知(智)”出,是对“知(智)”的德性的阐释。与亚里士多德的实践理智概念对照:“知(智)”缺少一个理论理智前提,但是“知(智)”本无需这个前提而自由体系;“知(智)”是非理性的智慧且没有要学/可学的内容。从“知(智)”并出“良知”与儒家的“明智”。“良知”是“不虑”之“知(智)”,是后者的基本德性。儒家“明智”是处理情势、时机等的推理之“知(智)”,是“良知”的辅助。儒家的“明智”与亚里士多德的“明智”有很大交集和很多共同特点,但其前提解释有很大不同。田书峰老师对廖老师的文章进行了评论,在对文章进行总体评述之后,提出两个讨论问题:第一,儒家基本感情的和谐来自哪里?第二,儒家和亚里士多德的理论基础是不同的,在这种情况下,在何种意义上两者能够进行对比?廖老师就第二个问题这样回应,这里的文章还谈不上是严格的比较研究,之所以会有比照谈论的想法,乃是因为儒学的明智和亚里士多德的明智就像两盏灯,看其中一个另一个的灯光也会照过来,会在脑子里晃。至于什么是真正意义的比较研究,以及儒家的“知(智)”与亚里士多德的明智如何可能来比较研究则需要进一步讨论。在自由讨论环节,常旭文老师、王玉峰老师、朱清华老师、杨小刚老师等就如何看待儒学缺少理性;在儒家消除偶有情感时,如何界定好的情感;情感与理性的关系为何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接着,由聂敏里教授做报告,题为“亚里士多德论理智德性”。聂老师先表明了自己的问题意识:在亚里士多德的研究中,中西学者都受到新康德主义的影响,基于目的理性和工具理性的区分,将明智与其他德性对立起来。如何摆脱新康德主义的影响,正确理解亚里士多德的理智德性成为报告的内容。聂老师通过对《尼各马可伦理学》第六卷文本的深入分析和诠释,论证了存在于亚里士多德的理智德性各环节之间的体系性的关联,尤其是明智在沟通理智德性与伦理德性、一般和具体上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廖申白老师对这篇报告作了评议,充分肯定了聂老师明确的问题意识和对卷六部分文本的翻译,概括了聂老师文章的内容,然后提出两个讨论问题:第一,文章中指出智慧是关于本原证明性的知识,理智则把握本原。那智慧只包含这种知识吗?第二,文中最后部分,结合柏拉图的线段喻,认为亚里士多德对线段喻的改造之一是将意见部分中的影像删除,增加了明智和技艺,这种说法是不是需要再做些讨论?之后,其他老师就沉思的思维能否提供行为的目的、智慧和努斯的关系以及渗透亚里士多德全部哲学的目的是否具有可通约的连续性等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讨论。



之后,朱清华教授做探讨亚里士多德实践推理的报告。朱老师认为,亚里士多德在《尼科马克伦理学》卷三、卷六和卷七中都有讨论审思,而并非只有卷三的叫做审思,卷六和卷七是另外的叫做实践三段论的实践理性,更不能将审思和所谓实践三段论相提并论。亚里士多德也将实践智慧的审思称为行动的推理,但是它完全不同于理论三段论,称之为实践三段论有误导之嫌。实践理性所关涉的无论是理论还是对象都不是固定不变的,会出现欲望和大前提冲突,大前提之间冲突的情况。一个真正有实践智慧的人,会在具体的情境中,通过努斯觉察到具体的道德特征,从而把握适用的大前提。随后,各位老师就审思与实践三段论的区别如何从理论三段论与实践三段论的区分得出等问题做了讨论。

下午两场,分别由常旭旻老师、齐飞智老师、田洁老师和吕纯山老师带来题为“论理智德性与实践智慧”、“幸福与幸运——对亚里士多德外在善的思想史探索”、“亚里士多德幸福概念——再论包容论与理智论”和“再论亚里士多德的幸福”的报告。常老师从实践智慧中的理智与道德德性、实践智慧与理论知识和学界对此问题的探讨三个方面讨论了道德推理与理论知识作为科学探究的差异。齐老师报告中建议,保留亚里士多德关于外在善的张力,在思想史的语境下考察亚里士多德“外在善”的含义。这种张力一方面体现在他与柏拉图一样,强调人能够凭借自身理性力量获得幸福,但是并没有完全排斥传统意见中对于外在善和神意的重视;另一方面,托马斯·阿奎那对亚里士多德的解读中提出双重幸福观,肯定以一定的外在善为条件的合德性的活动是第二等的幸福。齐老师指出在这样的思想史的语境下能够发现,将外在善作为获得幸福的必要条件而涵盖在人的幸福之中的这种涵盖论观点在思想史上具有更加重大和深远的意义。关于亚里士多德的幸福理论,一直有两个争论,或将幸福解读为包含整全德性以及外在善的包容论或涵盖论,或将幸福理解成纯粹思辨活动构成的理智论,田洁老师和吕纯山老师分别对亚里士多德的幸福理论给出自己的解读。田洁老师提出一种类似包容论的解释,主张幸福由多种德性活动和外在的善共同构成,并且承认构成要素之间对于幸福的构成贡献存在等级高低之分。对于一个幸福的人,他的各种德性的能力和状态都应当具备,但德性状态作为潜能不能同时实现或活动在一个或一串连续的活动中。吕老师论证《尼各马可伦理学》中的幸福概念是一致且与《形而上学》的思想具有一致性,因此认为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主要讨论的是人类善,包含道德德性和理智德性、也包含各种外在善的涵养性的幸福,但这种幸福不及沉思的幸福,因为后者才是最像神的,是最幸福的。



工作坊的第二天上午有两场,分别由曾怡老师、邢丹丹同学和江璐老师做报告。曾怡老师对亚里士多德的实践判断做了深入的辨析。曾老师指出亚里士多德提供的构成人的生活的行为的分析环节的复杂度远远超过今天所谓道德判断的判断活动,亚里士多德哲学中被称为“道德判断”的应该为一组概念而非单一的一个概念:第一,它是对于手段的谋划活动;其次,它是确定某个行为的目的能力;同时,还有对行为对象的最终项和小前提进行把握的实践的努斯;此外还有良知(gnome)和纵观(suggnome)。之后,邢丹丹同学在报告中辨析了亚里士多德的原理和原因这两个概念,认为原理是亚里士多德之前的自然哲学家已经开始探讨的问题,亚里士多德通过归纳归为四因,然后展现其研究困境,开启自己的原因研究,所以原理在先是一个哲学史的描绘;当为了自创新说而引入了原因概念作为研究核心之后,原理的内涵被泛化了,既指过去的作为原因研究的原理探讨,又作为新学说系统内部特殊的原理。接着,江璐老师做题为“沉思的生活——亚里士多德伦理学之形而上维度”的报告。江老师从三个方面论证了亚里士多德伦理学的形而上学维度:第一,人之本性是亚氏伦理学所发展开的形而上的基础,在此基础上,亚氏展开了对幸福的讨论;第二,幸福可以统一在一个至善的概念之下,多样的人生目的和人之德性可以通过一种目的的首要性、以及目的之间的首次关系加以排序,从而得出,至善即第一幸福,为沉思的生活;第三,思辨的最高对象的实在性同时也赋予了亚氏伦理学另一个形而上学的维度。



下午两场,陈斯一老师、田书峰老师、李涛老师和卢明静同学分别做了报告。陈老师的报告讨论了亚里士多德的实践思虑和实践理智。亚里士多德的实践理性包括思虑和计算两个部分,陈老师指出亚里士多德经常用计算的部分来类比实践的思虑。实践的思虑是促进目的的,而不再对目的本身进行思考,正如医生不会想是否要救人。在具体实践情境中,任何的思虑都必须预设一个实质目的。之后,田书峰老师做题为“亚里士多德论实践智慧作为沉思生活的实现条件”的报告。田老师认为要想回答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的幸福概念是否统一,就需要弄清楚伦理德性所不能或缺的实践智慧与以认识万物的首要原因和本原为旨趣的沉思观见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弄清楚直观理性与实践智慧的关系。田老师将它们的关系概括为四种可能性,通过论证得出:直观理性与实践智慧相互依存,具有一种内在联系性的这种观点是符合亚里士多德的文本内含,同时,理解了这种联系,也就能解决在幸福的包容性解读与排他性解读之间的矛盾。

然后,李涛老师也就伦理幸福与沉思幸福的关系做了报告。李老师肯定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提出了两种幸福生活,即伦理的幸福生活和沉思的幸福生活,问题的关键是如何理解这两种生活都是至善的问题,以及两种幸福的关联和区别。李老师认为亚里士多德从四个视角分析了为何存在这两种幸福,即理性、至善、成全活动、自爱和他爱。同时承认两种生活之间存在关联:沉思幸福固然是人中神性部分的成全活动,但也需要人事的善的支持,需要好的政治统治及适度的外在善;另一方面,沉思幸福得到的智慧和明智对伦理生活有某种奠基作用,伦理幸福的追求需要智慧对存在整体知识的指引。李老师也讨论了是否存在第三种幸福生活即技艺生活,且从两个方面论证亚里士多德否定这种幸福生活的存在:第一,制作理性的真即技艺在成全活动之外更关心产品;第二,技艺不是美德从而不是一种至善。李老师还讨论了是否能够同时具有这两种幸福生活以及这两条幸福道路的后果等问题。随后,卢明静同学在报告中讨论了在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中究竟是伦理德性还是明智决定实践目的的问题。她首先指出这个问题在学者之间一直有争论,而且双方似乎都有亚里士多德的文本依据。当代学者Jessica Moss是持伦理生德性确定实践目的的学者中的代表人物,她新近发表的文章详细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并驳斥了理智主义者的意见。她首先分析了Moss文章,并指出论证中存在的问题,然后提出自己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她基本赞同伦理德性决定实践目的,但是强调应该认识到伦理德性包含三个层次,即自然德性、习惯德性和严格德性,与此相应实践理性发展过程中也包含不同的层次。从这个维度来看,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德性有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具有不同阶段伦理德性的人对于实践目的的把握也不同。

所有报告结束之后,田书峰老师做总结性发言:田老师感谢各位老师同学的精彩报告,肯定了两天研讨对深入理解亚里士多德实践智慧和幸福思想的重要意义,希望在今后每两年举办一次亚里士多德哲学研究的工作坊,都能像此次一样成为亚里士多德研究的盛宴。



于鑫童同学听完两天的工作坊,有感而发,作诗一首:

“观京师之学府,溯隆冬之晓光。聚沉思于海内,结友朋于四方。觅先贤之明智,诉后辈之文章。将归去兮挚友,讼哲思之绵长。”

文|卢明静

图|赵 越

编辑|陈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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